科创板周报|新受理两家企业,均涉及技术秘密纠纷(1207-1213)

发布时间:2020-12-21 作者:谈科创论知产 来源:谈科创论知产 阅读量:976

导读

截止到2020年12月20日,科创板总计申报企业503家。其中,终止63家(含终止注册、不予注册),上市企业206家。

 

1.新增上市企业4家——航亚科技、恒玄科技、明微电子和科兴生物。其中,航亚科技在科创板受理后一项发明专利遭遇无效请求,问询中被重点关注对科创属性的影响。

2.新增终止企业2家——健耕医药和微导纳米均涉及尚未了结的知识产权纠纷,前者在上市中遭遇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后者被外企NCD株式会社诉专利侵权。

3.新增受理企业8家——北翱捷科技和昆山国力两家企业在招股书披露均涉及技术秘密纠纷。

4.审核状态更新企业32家——优威新材料近40项专利为受让取得被重点问询,浩欧博二闯科创板注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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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电视剧《蜗居》,海萍老公苏淳因帮公司的竞争对手画图纸赚外快,涉嫌侵犯公司的技术秘密,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险些入狱。

 

本周受理的企业中,翱捷科技和昆山国力两家企业在招股书披露的知识产权纠纷,均为技术秘密纠纷。其中,翱捷科技作为原告方提起的诉讼标的额近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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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加上这两家企业,截止到上周,科创板中已经有10家企业披露了存在技术秘密纠纷。其中,也不乏一些涉案金额高,旷日持久的纠纷。

 

深圳汉弘集团涉索赔过亿技术秘密纠纷

原告方润天智早在10年前就对深圳汉弘开始了关于侵犯技术秘密的举报和诉讼,但案件多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被检察院起诉或被裁定驳回刑事自诉。

 

IPO进程中,润天智再次提起赔偿额高达1.1亿的民事诉讼,审核机构重点关注相关诉讼对核心技术团队稳定的影响以及潜在的技术依赖问题,及对发行人核心技术、技术研发及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并要求发行人对被多次举报情况进行说明,特别是诉讼最新进展及可能的不利结果。

 

深圳汉弘在暂缓审议后主动撤回IPO申请,止步科创板

 

凯赛生物十年维权路漫漫,涉案人员被判有期徒刑5

上海凯赛生物在科创板成功上市,而成功上市的背后却是凯赛生物作为原告方,与山东瀚霖之间展开的10年技术秘密维权拉锯战。

10年间,凯赛生物已然消耗巨大精力来夺回自己的专利权,期间历次诉讼请求损害赔偿超2亿。虽已获得胜利(刑事案件中,判决山东瀚霖和王志洲构成商业秘密罪,分别被处以罚金500万元和有期徒刑5年),但据报道,山东瀚霖仍反复再审和反复提起发行人专利无效申请,并通过其相关方继续生产的方式规避判决,在市场上持续销售侵权产品。

 

从持有技术的企业角度来看,技术秘密纠纷举证难、维权难、赔偿低、成本高,着实维权困难;

从技术大牛的角度来看,这技术秘密纠纷动辄金额过亿,更关键的是还直接入刑,跳个槽创个业还胆战心惊。

 

那么,首先我们应该搞清楚,到底什么是技术秘密?

 

什么是技术秘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订)第九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

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即该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

该信息具有商家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该信息被采取保密措施,即权利人对该信息已采取了与其商业价值相适应的保密措施。

回到《蜗居》中,企业如果仅仅与苏淳签署了保密协议,对苏淳提出了保密要求,但没有对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范围、保管措施等明确规定,则不能证明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而像苏淳这样的一名普通员工,随便就能将图纸拿出去,说明企业要么没有保密措施,要么保密措施不能有效的控制涉密范围、形同虚设,也不能认为是有效的。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门虽有锁”但“常打开”,那就不能等发现贵重物品丢失,再怪有人搬进搬出了~~

 

那么对于创新型企业而言,要想保护好技术秘密:首要是要搞清楚到底什么是企业的技术秘密,然后针对不通的技术秘密,明确采取什么样的保密措施,在什么范围内保密;同时,应该注意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工作中的规范化管理,例如:注意形成研发记录,相关邮件等记录;注意与涉密人员进行相关保密约定等。

 

这样一来,对于权利人,有利于对“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是否属于侵犯技术秘密的行为”进行充分举证;反之对于侵权嫌疑方,也有利于对于“是否自主研发”等相关事实进行充分举证。